一、乘坐地铁时禁止携带充气气球等可能影响地铁设施安全,危及乘客人身安全的物品。
若乘客携带为普通气球,在拥挤的车厢里,气球容易被挤爆,造成惊慌等危险发生;若乘客携带为氢气球,氢气属于可燃气体,当氢气、人体毛发和衣物相互摩擦,共同作用达到燃点就会发生燃烧。同时,沈阳地铁为车顶受电弓通过上方接触网供电,接触网为1500伏高压直流电,如果氢气球不慎脱手飘到接触网附近,有可能引发中断供电,严重影响列车运行安全及乘客出行。
二、乘坐地铁时禁止携带爆炸物品、易燃(含散装白酒)、易爆、有毒、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
地铁车站及车厢内为人流密集且密闭场所,携带此类物品易对乘客人身安全及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影响,因此禁止携带此类物品。
三、乘坐地铁时禁止携带自行车(包括折叠自行车)等妨碍乘客乘车的物品。
携带自行车(包括折叠自行车)进站妨碍站内秩序,加剧拥堵,同时,自行车(包括折叠自行车)凸出部位,容易对其他乘客造成伤害。
四、乘坐地铁时禁止携带严重异味、无包装易碎和尖锐的物品。
异味会污染车厢的空气环境;无包装易碎和尖锐的物品会给乘客安全带来隐患。
五、乘坐地铁时禁止携带总重量超过30公斤或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超过160厘米的行李物品。
由于地铁车站为人流密集场所,为确保乘客的乘车安全,防止因超大行李阻塞车门及通道影响乘客正常通行,避免因乘客通行不畅出现危及乘客安全的情况发生,沈阳地铁参考国内其他城市地铁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此条规定。以保障地铁运营公共秩序,创造安全、便捷、和谐的乘车环境。
六、 在车站、列车或其他地铁设施内禁止擅自进入轨道线路、隧道、设备用房及办公区域等禁止进入的区域。
擅自进入轨道线路、隧道危及人身安全及行车安全;设备用房及办公区域内为用于保障运营的机器设备,均需专业人员进行操作,若乘客误碰设备,易对运营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