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关于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决定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主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办公室副主任担任,办公室设政务公开监督员1人。
沈阳市地铁建设指挥部
2016年1月6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决定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主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办公室副主任担任,办公室设政务公开监督员1人。
沈阳市地铁建设指挥部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