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地铁建设规划编制过程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81号)文件精神,2003年8月~10月,沈阳市政府组织市计委、建委、规划局、财政局、交通局、地铁建设指挥部等部门和设计、咨询、科研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了《沈阳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依据并应用了城市总体规划、交通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等文件。本着与时俱进、量力而行、有序发展的原则,从沈阳市实际出发,研究和制定城市轨道交通远景目标和近期建设规划。 这个规划多次征求了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修改。 2003年10月,该建设规划正式上报国家发改委,10月30日,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组成专家组对建设规划进行了评估,2004年1月16日中咨公司《关于沈阳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的评估报告》(咨交通【2004】98号)正式报送国家发改委。 2004年3月12日,辽宁省建设厅受建设部委托,对该建设规划进行了初审。 2005年8月14日,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沈阳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