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我市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为吉林市舒兰市聚集性疫情的关联病例,现已转入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稳定。
一、相关人员情况及行程轨迹
郝某某,男,23岁,汉族,现住址:沈阳市浑南区大羊安村777号单位宿舍。郝某某于5月5日17时18分从吉林省吉林市乘高铁g8024于20时到达沈阳南站,与同事搭出租车到沈阳市体育学院附近饭店购餐后乘网约车回宿舍。
5月6日晚18时在宿舍门口搭乘私家车前往苏家屯区杨丽胡同饭店与同学就餐,20时左右离开饭店步行至苏家屯区华府丹郡小区,23时左右乘出租车前往沈河区怀远门附近沐逸轩按摩店,在店内停留10分钟后乘网约车回到苏家屯区华府丹郡小区过夜。
5月7日早7时30分搭出租车回单位上班(浑南区大羊安村777号),下班后回宿舍未外出。
5月8日正常上下班,当日19时与2名舍友乘出租车前往中国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就诊,因发热,医院对其实施隔离留观。
5月9日医院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沈阳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
5月10日,结合肺部ct复查结果,经省级专家组会诊,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随后转入省集中救治沈阳中心(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二、温馨提示:现提醒在上述过程中与郝某某有过密切接触的市民,按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需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所在社区或村委会登记备案,社区或村委会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2.与患者接触后,暂不要外出,减少与家人接触,从与患者接触之日起,居家或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隔离观察14天;
3.在此期间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请第一时间与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或佩戴口罩,前往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全程佩戴口罩。
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
2020年5月10日